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人应具备从事相关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备、人员和财务等条件。

3、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申请人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其他要求。

5、申请人还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二、场所要求

1、食品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

2、食品经营场所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震等安全设施和设备。

3、食品经营场所应具备储存、加工、销售等功能区域,并设置明确的标识。

4、食品经营场所的布局和装修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不得存在污染食品的隐患。

5、食品经营场所必须有专门的洗手间和卫生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三、食品安全管理

1、申请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进货、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

3、食品经营者必须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合格的食品。

4、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食品的来源。

5、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经营范围

1、申请人必须明确经营的食品种类和范围,不得经营未经许可的食品。

2、食品经营者应按照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3、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与其许可范围不符的经营活动,不得代理、转让许可证。

4、食品经营者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特殊食品经营活动进行备案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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